2003年底,该市开发区国土局以9亿元将2600多亩住宅用地出让给开发区下属的事业单位某开发公司,该开发公司在完成一级开发后,于2005年将上述土地以24亿元的价格转让给三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但是至今这三家房地产公司所缴纳土地款不到30%,而该开发区通过先转让再出让的方式,规避了向上级财政部门按实际出让金额缴纳土地款,从中为地方政府谋取十几亿元的土地差价。
受让土地的三家房地产公司至今都未缴齐土地款,但他们仍旧取得了有关土地证书,从银行抵押贷款,将住宅小区开发大半。
而这三家公司中规模最大的一家房地产公司在将自己开发的土地开发一半后,剩下260多亩土地闲置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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