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楼德升北京报道
本报独家获悉,由国务院主持的全国住宅工作会议或住房保障工作会议计划于8月下旬召开,会议的中心任务就是将明确下一阶段的住房保障工作。
作为会议的“序曲”,8月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87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以国务院名义而不是部委名义统领住房保障工作,表明政府在住房问题上更加关切民生,更加注重民情。同时也昭示筹备已久的全国住宅工作会议将把调控分为“两步走”,第一步,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的住房保障体系;第二步是让住宅产业朝着温和、健康的方向发展。
《意见》无疑将成为中国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风向标。
各部委联动配套政策
记者从建设部相关文件了解到,与住房保障相关的配套政策正在加紧制定出台,各项配套政策都已有明确时间表。
其中,建设部将会同民政部制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根据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结合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在今年10月完成。同时,《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将于年内修订完成。
央行会同建设部、财政部制定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的金融支持办法,根据各地廉租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研究提出金融支持方案,在今年10月底完成。
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落实制定廉租房建设、经济适用房建设和租赁的税收支持政策,于今年10月底完成。
同时,住房保障立法研究也提上日程,8月底完成初稿。
保障性住房不再边缘化
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简称23号文)公布实施,宣告了福利分房制度的终结和新的住房制度改革的开始。文件明确提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
政府的思路很明确——商品房价格更多由市场去决定,政府着力抓保障住房。但近几年有些地方政府在提供保障型住房方面力度不够,本应占市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逐渐边缘化,商品房成了解决居民住房的基本模式,造成全国房地产市场房价飞涨,并致使中央政府不得不一再出手调控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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